命理:查寿年(先有寿,而后有富贵)
来源:未知作者:admin2022-06-09 07:28
论命首论寿命,次论贫富、贵贱、吉凶。
有盲派学者预测寿命的方法是在八字中确定某一个字为寿元星,然后以寿元星的旺衰为依据论寿命的期限。其方法如下:
1、定寿元星
命局中的印、食、伤、禄为一个人的寿元星。首先重食伤,次看禄,最后选印。
2、选用寿元星的轻重先后
首选月令,其次三近因素,日支为先,次月干,再次时干。
如果命局中只有其中一项,或有两项,或三项,如何看。那么首选月令的印食伤禄,次选月干、日支,时干上的印食伤禄。(令秤权,次论三近因素)
但如果三近因素月干、日支、时干上有两个或全部都是印食伤禄,则以日支为寿元星。如果月干,时干全部是印食伤禄而日支没有,则选月干上的印食伤禄为寿元星。
3、对寿元星的判断
当寿元星弱时,行克运则为身体不佳;当寿元星遇绝穿时(不论旺衰),为寿限的大运。身宫、命宫遇到穿绝时也为寿限到的大运。原则:首先看寿元星,次看身命二宫。
例,乾:
庚 癸 甲 戊
寅 未 戌 辰
胎:甲戌 命:壬午 身:戊子
盲派学者断:
*、食伤没明现,次选禄,禄寅在年支不用,再次论印,月干明癸印为寿元星。
*、寿元星弱,有源,金水运(支)没问题,己丑大运克寿元星,且丑土冲寿元星坐支,冲入寿元星宫位,是寿限运。癸未年寿元星出现为应期。
注:
局中癸水得庚生,有甲克戊为护卫,如果以制癸水为寿命结束的应期的话,必须制庚金和甲木时才是应期。丙戌运土旺,丙克庚又泄甲生戊,支结局拱午火,戌刑旺火土、冲辰而伤癸水,为制癸水最有力的大运,而不是己丑大运。己丑运看起来克癸水,但癸水有庚金通关又在丑旺地而难论受克。
此造生于未月下半月,丁火退气,伤了丁火才是死期。干上癸得庚生,制水之戊有甲克,丁火受制。支中未戌土中藏丁火,有辰冲戌伤丁,未中丁火再受伤时则丁火被制,所以丑运为寿命应期。
判断寿命的应期有其固定的理论方法,不可以此没有理论作为依据的、似是而非的、看起来是方法而又不符合易理的方法。
例,乾:
己 癸 己 甲
卯 酉 卯 戌
胎:甲子 命:甲戌 身:丙寅
盲派学者断:
*、月令食神酉金,自然为寿元星。
*、原命局中二卯夹冲,命宫戌穿之,时支戌穿之,为不长寿之象。
*、丁卯运,三卯冲一酉,注定寿限已到,应期庚辰年,受冲克的字遇合为合制。(死因在于三卯冲酉,车祸伤胸)
注:
用丙火,局中有土克水而克水之土被木克,火气受伤。丁卯运丁火出以癸水冲,卯合戌而伤土,庚辰年庚泄土生癸水而癸水有力。辰土被卯穿土被克而水克火,辰冲戌而伤戌中丁火,为寿命应期。木克土而水无制,车祸之象。
命中车祸不在于冲刑而在于土木之战,木不克土和土被木克对阴阳平衡起坏作用都是车祸之象,只是程度不同、车型不同而已。
例,乾:
癸 癸 乙 乙
亥 亥 酉 酉
胎:甲子 命:己未 身:癸亥
盲派学者断:
*、寿元星亥水,旺极且过寒无调侯,短命的标志。
*、戊午大运,午火绝寿元星,戊土克合寿元星的天干。而且此命没有调侯的干支。行调侯的运程,反而不吉,大运午又绝了身宫,是寿限到的运程。
*、应期:戊午年岁运并临为应期。
*、死因:癌症。
注:
盲派学者所论的寿元星取用原则是以旺近为原则而首取月令、次取日支、再次取月时干,吉凶以寿元星被克制为标准,这都不符合易理的,旺近只能说明作用力的大小、明显而已,不能说明吉凶。
论寿命的根本理论在于太极理论、阴阳理论。八字为一个太极其中有阴阳二气,一气消亡则另一气也随之消亡而太极消亡,即生命结束。对于阴阳失衡成偏的命局直接以阴阳气论,阴阳二气都有力的命局则以气的阴阳生死循环论,诀曰:失衡之局阴阳断,寻常之局气循环。生死之论见《论夭寿》。
从理论上论,没有一个八字能仅凭一个字生克而定生死的,即使有的命局的吉凶可能会集中在某个字或某个五行上,其应期的确定也不是只对某个字的生克而能应的。以寿元星为论寿命的方法不仅不符合理论规定的论寿命的方法,而且也不符合理论规定的应事应期方法。
例,乾:
甲 丁 乙 己
戌 卯 卯 卯
此局按盲派学者之方法丁火为寿元星,丁火有力有气为长寿之象,而此造死于第二步运己巳运上,为早夭命,丁在巳运为刃旺地,按盲派学者之论法不应该死。如果以卯禄为寿元星,卯旺,也为长寿之象。可见,以寿元星为依据不是论寿命的正确方法。从任何角度来说,仅凭局中某一个字定为寿元星来确定一个人的寿命的方法是不成立的。
例,乾:
壬 辛 乙 壬
戌 亥 未 午
胎:壬寅 命:壬子 身:丙午
盲派学者断:
*、寿元星为午火、原命局中弱,短寿。(注:用时支,与其定的规则不符)
*、壬子大运冲了寿元星、又冲了身宫,寿限运。
*、庚辰年水旺,且副寿元星亥水入墓,所以此年有生命之忧。
*、死因:白血病,庚辰年戌月死。
注:
局中亥水被年日支土克论吉,但亥未合木反坏了土气论凶。木局生午火吉,午火被壬水盖头凶,木不受水主血病。局中有辛金生水、克木的组合,壬子运庚辰年木火受制,结水局透壬水而干伏火气被伤,子冲午、辰冲戌则局中火气全伤,大凶。
例,乾:
己 丙 戊 丙
巳 子 申 辰
胎:丁卯 命:丁丑
盲派学者断:
日支申金食神为寿元星,原局水局,金受伤,干透土,土有救。
戊辰运,丁亥年去世。运命三合水局,申的原神辰变质,申被伤。
因申有辰源相生,所以不应在壬申运。
注:
此局干透双丙戊己,支结水局,干支土一气之,故甲不可少,无甲制土凶,所以土旺收水时应,所以此造死于戊辰运,此局不是失衡之局,所以必死于辰运,而流年只是完成应期形式,为引动命局吉凶或命局吉凶的应期方式出现为应,丁亥年丁合壬冲癸、克辛,亥入幕,冲巳为水与火土战。
如按盲派学者所论“运命三合水局,申的原神辰变质,申被伤。”,要论辰被合变质则命局中已经合化水,申的原神辰早已变质,就是非要落实到大运的话也在壬申运,岁运就是论其变质怎么也不能论在戊辰运、辰透戊土而无伤之运。
盲派很擅长于以气运定生死的,此盲派学者似乎一点不懂盲派方法,而弄个四不像的杂烩拼盘。
例,坤:
戊 乙 己 戊
寅 卯 亥 辰
胎:丙午
盲派学者断:
局中食伤禄印不见。应期,戊申运,癸未年。
注:
此局食伤禄印不见,盲派学者不论寿元星了,只说了个应期,这是什么意思呢?让读者自己思考呢,还是自己不知道怎么论了呢?如果以运出现而论,丑运庚辛为出现,以哪个为用而论呢?抄了个命局,打听了个死期,写到书中是为什么呢?
如论寿元星则局中没有,如以大运出现而论则应该以火印为寿元星,而运也不见,论作用则癸丑壬子运穿冲禄印,应该论寿限到,而都未应死期。
此造木旺克土而水无制凶,论神经坏死而瘫痪。日支亥水助木而有辰墓、己盖头,木不受制时则木克土,土不克水时则水助木,戊申运土生金而金合水局拱子,癸未年未土化木论土被制而应。
以上以盲派学者自己的命例分析可得出结论:论生死不能简单地以八字中某一个字定为寿元星为论生死的依据,也不是论生死的理论方法。
诀曰:阴阳之气天始成,循环往复不由人,生旺死绝八步定,由生见死死见生。太阳怕旺绝有气,衰病又在论精神,既以日主论循环,阴阳喜用比令神。由此分定衡与失,失衡之局阴阳分。生死气数此般论,莫话世人轻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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